兴农保办〔2018〕7号
关于做好2018年内塘螃蟹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管站(三农保险服务站):
为切实做好2018年内塘螃蟹水文指数保险(以下简称螃蟹保险)工作,根据农业保险工作要求和保险承保部门相关业务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螃蟹保险的基本要求
1、蟹塘养殖连片面积在20亩以上(含)的规模化养殖场(户)可参加螃蟹保险;
2、非内塘养殖的螃蟹不可以参加螃蟹保险。
二、螃蟹保险投保需提供的资料
1、投保人本人签名的投保单;
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电话号码;
3、被保险人银行卡(一折通)复印件;
4、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合同)复印件,合同上必须有第三方(见证单位)公章;
5、被保险人在蟹塘前的照片(电子档);
6、蟹塘养殖平面图。使用手机GPS定位图,在图上标注出蟹塘位置及亩数;如使用手工绘制图,则需注明蟹塘周边环境及亩数。
三、螃蟹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全市螃蟹保险投保工作要在汛期、高温天气到来之前完成,投保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请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要尽快落实专人负责相关投保工作,并对所辖各村上报的投保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投保数据内容真实准确。市人保财险公司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做好对接工作,相关人员和农险专员要实地进行指导服务。各乡镇(街道)要将今年螃蟹投保资料进行电子保存,用以备查和方便使用。
联系人:马慧祥 电话: 15996093492
兴化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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