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薄弱村考核奖励和村级债务化解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做好2017年度经济薄弱村考核奖励和村级债务化解奖补申报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进一步化解和控制村级债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委办发〔2017〕12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奖补申报以单独设帐核算的行政村进行申报,具体包括:
(1)经济薄弱村考核奖励对象为“十三五”期间市定经济薄弱村,全市共269个,其中:经济欠发达村91个;
(2)村级债务化解奖补申报对象为2014年—2016年近三年村级财务年报总收入平均数在100万元以下、村级债务较年初锁定债务下降的村。
二、申报程序
1、村自查符合条件的,向所在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表格。
2、乡(镇)对照经济薄弱村奖补申报及债务化解要求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统一向市委农工办进行申报,申报资料为:
①2017年经济薄弱村经营性收入奖补申报表;
②以乡(镇)统计到村的2017年经济薄弱村经营性收入奖补申报汇总表;
③2017年村级债务化解“以奖代补”申报表;
④2017年村级债务化解“以奖代补”汇总表。
三、申报口径及资金测算方法
1、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包括直接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中的利息收入、罚没收入、税收返还收入、村用水费收入等项目。财政补助收入、土地征用补偿费、房基款、一事一议资金和捐赠收入等临时性收入不能纳入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核算。
2、2017年我市经济薄弱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具体工作目标任务是:三类经济薄弱村22万元;二类经济薄弱村24万元;一类经济薄弱村26万元;经济欠发达村28万元。
3、2016年村级债务余额为2017年初债务清查数,2017年实绩数为财务年报中的实际余额中与年初清查数同口径项目,主要包括长短期借款、应付款(内部往来贷方)、部分专项应付款等。
4、奖补资金的计算由兴化市委农工办对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化解和控制村级债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委办发〔2017〕121号)精神,依据验收结果统一测算。
四、时间安排
1、乡镇申报。2018年1月10日至1月12日,乡(镇)政府将初审符合条件村申报到市委农工办。
2、验收审核。拟订于2018年3月份验收拨付,在年前拨付部分经济薄弱村扶持资金。
希各乡镇(街道)抓紧时间,认真做好经济薄弱村经营性收入和债务化解“以奖代补”自查验收申报工作,同时填好相关上报。并做好迎接市统一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2017年经济薄弱村经营性收入奖补申报表
2017年经济薄弱村经营性收入奖补申报汇总表
2017年村级债务化解“以奖代补”申报表
2017年村级债务化解“以奖代补”汇总表
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抄送:各乡镇(街道)经管站
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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