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委农[2017] 69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村级财务公开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经管站:
为确保我市村级财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现将我市2017年下半年村级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下半年财务公开的内容
1、2017年第三、四季度村级财务收支明细;
2、2017年村级财务收支决算;
3、村级资产资源招投标、租赁、出售、转让以及资金到账情况;
4、2017年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情况;
5、公益事业专项投资情况及工程进度;
6、2017年政府救灾救济扶贫等款物的分配发放情况;
7、村级收益分配情况;
8、土地流转、征(租)用情况;
9、其他应公开及村民要求公开的村级事务。
二、财务公开的时间和要求
各乡镇要对照下半年村务公开内容认真组织公开,已公开的原则上不重复公开,未公开的要补公开。公开资料一式两份,一份报经管站存档,一份留村备查,并对各村村务公开栏目中内容进行拍照存档。要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坚持标准,全部部署,确保下半年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到位。
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抄送:各乡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兴化市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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