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委农〔2017〕43号
关于冯学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管站、本办各科站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
聘任冯学萍同志为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人事秘书科科长、信访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建华同志为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经营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王 翔同志为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邹勇玲同志任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兴化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蒋 泉同志任江苏省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兴化市分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孙如媛同志为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妇联主席(试用期一年);
聘任宗/志/新同志为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人事秘书科副科长(正股级),免去兴化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指导员(正股级)职务;
朱国庆同志任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民合作社指导科副科长;
聘任袁 野同志为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副科长,免去兴化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辅导员职务;
聘任蒋建芳同志为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信访办副主任;
殷万生同志任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兴化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辅导员(副股级)职务;
文 华同志任兴化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
徐静文同志任兴化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副站长;
周 明同志任兴化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辅导员(副股级);
朱晓星同志任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曙芳同志任江苏省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兴化市分部副主任。
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抄送:泰州市委农工办、市委组织部、市妇联
|
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
|
(共印70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