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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委农[2017]37号
发布日期:2017-06-30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字号:[ ]

 

 

 

 

 

 

兴委农[2017]37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村级财务公开的

 

各乡镇(街道)经管站:

为确保我市村级财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现将我市2017年上半年村级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半年财务公开的内容

12017年度资金收支预算方案;

2、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

3、农民负担落实归户方案及归户落实情况;

4、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面积核定情况;

5、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及补偿款分配、管理等情况;

6、宅基地安排、建房配套设施费收取标准、金额等情况;

7、征兵政策、应征对象及征兵费用支出情况;

8、公益事业建设筹、管、用及招标情况;

9、上半年村级集体债务及新的举债情况;

10、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情况;

11、其他应公开及村民要求公开的村级事务。

二、财务公开的时间和要求

各乡镇要对照上半年村务公开内容认真组织公开,已公开的原则上不重复公开,未公开的要补公开。公开资料一式两份,一份报经管站存档,一份留村备查,并对各村村务公开栏目中内容进行拍照存档。要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坚持标准,全部部署,确保上半年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到位。

 

 

 

 

 

 

 

 

 

 

 

             中共兴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29

 

抄送:各乡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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