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村务公开目录
一、村务公开内容
(一)政务公开内容
1、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
2、年度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
3、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内容、建设进程、完成情况。
4、村干部分工及便民联系方式。
5、村干部责任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6、村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及制度情况。
7、村干部选举任用、上级考核奖惩、任期和离任审计、
述职述廉评议情况。
8、村集体评选、推荐及受表彰、命名、奖惩情况。
9、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①一胎、二胎准生证发放及生育;
②育龄夫妇的绝育、节育;
③独生子女的领证及奖励;
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对象及数额;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10、征兵政策、应征对象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情况。
11、农村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享受对象和补助标准。
12、农村大病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情况。
13、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下拨和社会捐赠救灾救济款物的数量、发放的原则与条件,以及确定的发放名单、数量等。
14、农民种粮补贴、水稻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涉农补贴。
15、有关支农惠农政策。
(二)财务公开内容
16、村级资金预算情况。年初,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集体当年资金收支预算方案。
17、村级资金决算情况。年末,全年资金收支实际情况。
18、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⑴收入部分:
①、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
②、发包及上交收入;
③、补助收入;
④、捐赠收入;
⑤、投资收益;
⑥、其他收入(利息、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盘盈收入等)。
⑵支出部分:
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支出;
②、“四属”、困难户补助费,计划生育费用;
③、报刊费、电话费、水电费、村级办公费、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补助费、学习培训费;
④、村干部报酬和误工补贴、村干部保险费;
⑤、退职干部补助,退职干部、老党员、特殊对象等慰问费;
⑥、村财务费用,村民代表参加村务管理活动(含村务公开监督、民主理财、议事、村民代表会议等)误工补助;
⑦、奖励资金、公益事业经费;
⑧、其他支出项目及金额。
19、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购置、处置等)情况。
20、村级集体债权明细及变化情况。
21、村级集体债务及新的举债情况。
22、村级当年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
2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总额及使用、管理情况。
24、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款分配、管理等情况。
25、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6、村级民主理财及财务审计情况。
(三)事务公开内容
27、村级道路、水利、文化、卫生、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立项、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及实施情况。
28、村集体土地、房屋、企业、林地(果园)、鱼塘(水面)、圩堤等村级集体资源被征用、开发、承包、租赁、入股等情况。
29、宅基地的规划、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
30、旧村改造规划、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户补偿数额。
31、村民代表参与管理监督事项的实施情况。
32、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及其办理情况。
33、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群众意见
34、村民对村务公开、村“两委会”工作、村干部述职述廉提出的质询、意见和建议及落实整改情况。
35、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形式
村务公开形式以公开栏公开为主,同时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听证会、质询会等形式进行辅助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开。
村务公开栏设置要求为:
1、在位置醒目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适用的村务公开栏。
2、按照政务公示、财务公开、事务公议、群众意见等栏目进行设置。
3、在村务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广泛收集村民意见或建议。
4、村务公开栏的实际公开面积,一般情况下不得少于8平方米。
5、合并村的每个自然村均要设立公开栏。
三、村务公开程序
为了保证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各村必须严格公开程序。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
1、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安排,提出公开内容。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
3、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予以公布。财务公开的内容,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经管站审核后公开。
4、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有疑问,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反映或直接向村党组织、村委会查询,村委会对村民提出的问题,在3日内予以解释和公开答复;需要完善、处理的,约期与村民见面答复。村民对解释和答复不满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有权督促村委会进行复查处理,并重新公布。
四、村务公开时间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一季度)。
2、村两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一季度)。
3、年度为民办实事计划(一季度)。
4、村干部分工情况(一季度)。
5、上年度财务收支及集体积累。(一季度)
6、上年度村干部报酬、误工补贴(一季度)。
7、上年度债权债务情况(一季度)。
8、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4月份)。
9、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事项(5月份)。
10、粮食直补面积及惠农政策宣传落实情况(5月份)。
(二)每季(下季度首月1 5日前)或每月(次月1 5日前)公开的内容:
1、集体财务账目;
2、社会救助和困难户情况;
3、人口出生、节育措施落实等情况;
4、生育对象计划安排、照顾二胎生育对象;
5、宅基地安排情况;
6、其他正常村务事项。
(三)及时(2日内)公开的内容:
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分工等有调整变更的。
2、集体资产招投标情况。
2、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
3、村干部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惩情况。
4、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事务。
5、村级集体“三资”新增和处置情况。
6、公益事业项目的立项前、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后。
7、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